近日,区经贸局、财政局、区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的废弃家用电器及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要无偿交付给经省备案的回收处理企业统一回收和处理。赵国芳区长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批示:“今后各部门核销报废办公用品必须以实物上交,否则不予核销更新。”
大力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并对其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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